发布时间:
2025-08-15 10:40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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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筑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8月13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志军,副局长布仁桑带队,会同科尔沁区、开发区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内蒙古民族大学新建西拉木伦校区、通辽市希望·书香园小区、国网蒙东通辽供电公司生产附属用房、内蒙古民族大学校区综合改造(一期)、通辽市公共实训基地、国网蒙东电力生产实训综合用房、育才幼儿园、引绰济辽工程通辽综合办公楼等8个在建政府及国企项目,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工资保证金缴存、“双驻双查”日志记录、考勤管理及专用账户工资发放等情况。督查组强调: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筑牢工资支付根基
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问题。推动建立工资支付与银行部门的联动机制,施工企业须主动与合作银行加强沟通,保障工资单及银行流水信息实时、准确推送至监控预警平台,实现支付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管。
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督管理效能
人社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双驻双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凝聚监管合力。规范监管记录上传流程,检查中形成的考勤核实、工资发放核查、问题整改等各类材料,需及时、完整上传至指定监控预警平台,确保监督过程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深化法规学习宣传,增强全员守法意识
组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农民工群体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案例剖析、条文解读等方式,确保相关人员精准理解条例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依托工地公告栏、班前会等载体,普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追讨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企业依法用工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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