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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通辽市本级第五、六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24 16:28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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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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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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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要求,经审核确定2024年通辽市本级第五、六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28家,返还资金共计1008038.98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1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联系单位: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475-6390928

附件:关于2024年通辽市本级第五、六批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公示名单.xlsx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