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5-16 15:51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2号)要求,拟对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30名职工拟享受补贴对象(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予以保密。
受理部门: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5-4777587
附件:通辽市库伦旗2025年5月享受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xls
库伦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