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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侯欣欣诉通辽市宇飞来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01 16:12

信息来源:

霍林郭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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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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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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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宇飞来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申请人侯欣欣与被申请人通辽市宇飞来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霍劳人仲字〔2025232号无法联系到你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仲裁请求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7年9月至2025年10月16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本案定于2026121830分在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霍林郭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12月1日

    

                             

 

地址:霍林郭勒市创业路劳动维权大厅一楼

邮编:029200

联系电话:0475-7922959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