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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通过名单的公示 (第十批)

发布时间:

2026-02-03 15:23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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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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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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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37号)规定,经初审,以下人员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24日至2026210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475-5776254

附件:通辽市2025年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通过公示名单(第十批).xls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