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30 10:29
信息来源:
通辽市科尔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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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沁润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牛记食品有限公司、通辽市东蒙肉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 李天图 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案件(通科劳人仲(2026)第46号),并于2026年2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委于2026年4月1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内蒙古科沁润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润牛记食品有限公司、通辽市东蒙肉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李天图工资58255.63元、经济补偿金8480.00元。因你(们)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办公,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第二十条、《通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规定》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文书。在公告期内你单位可到本委(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与交通路交汇处原科区地税大楼二楼212室)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送达时间为领取之日,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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