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5-29 11:09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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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简述
(一)事项办理内容:拟申请组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备案程序。
(二)适用对象: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受理条件
1、该专业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能代表国家水平;
2、本地区有条件聘请足够数量的评审委员;
3、人事(职改)部门有能力承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
二、办理材料
1、拟评审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状况,原件(纸质、电子版各1份);
2、评审办法,原件(纸质、电子版各1份);
3、评审标准,原件(纸质、电子版各1份);
4、评审专家名单,原件(纸质、电子版各1份)。
三、办理方式、地点、联系人、电话
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通辽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9室)
联系人:张新宇、孙国炜
业务咨询电话:0475-5776713;投诉电话:0475-8910866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自取。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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