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4 16:45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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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9号)要求,结合《市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计划》制定的工作内容,经研究决定,对主城区劳务派遣企业合法经营情况进行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扩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随机检查覆盖面,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二)主要抽查事项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管职责,依据《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重点抽查事项清单,对企业以下情况全面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本次主城区劳务派遣公司合法经营情况部门内部随机抽查严格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按照《市人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计划》确定的20%的比例,从30家应查市场主体中随机抽取6家,随机抽取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随机匹配。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要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结果记录与公示工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要对抽查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积极推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红黑榜”管理模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机构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相关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和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注重结果公示和报送工作
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同时,在局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同步公示。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将详细载明检查企业数、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情况(经营异常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后续处理情况等,报送至市局政法宣传科。
附件:
2024年主城区劳务派遣企业合法经营情况检查随机匹配表.pdf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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