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5 11:16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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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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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人社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0〕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提速办、打包办”,着力补齐营商环境弱项短板,坚持不懈为政府瘦身、为企业松绑、为社会减负,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巩固提升工作。在巩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重点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满意度和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查摆并整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缩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的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申报材料,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落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馈有关人社系统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做好复制推广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按照《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通职转办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改革举措,摸清存在的差距,核实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对存在问题能改尽改。做好全市各部门间的配合工作,为下一步全市复制推广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三)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在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2.优化市场环境。一是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完善人社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的惩戒力度。
      3.优化政务服务。一是配合牵头部门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推进人社业务专网与一体化平台的对接,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和“一网通办”水平。二是持续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不断深化简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在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决定全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要素,动态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四是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推进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应划尽划”要求,认真梳理审批事项,将承办的审批及其关联事项,规范有序划转至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对划转事项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辅导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为行政审批部门提供有力支撑。五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优化业务流程,不断研究提升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全系统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掀起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热潮,多措并举锤炼干部素质品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从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做实市民服务热线入手,进一步畅通发布渠道,打造线上线下两个公开平台,让老百姓及时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4.加强监管执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录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开通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到监管事项承接100%,并逐一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5.强化法治保障。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依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人社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市级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推进方案、责任清单和奖惩办法,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要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报道工作成效,及时推广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科室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 办公室、党办 长期坚持
2 巩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成果,进一步查摆并整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政务服务科 2020年
10月底前
3 落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馈有关人社系统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仲裁信访科 长期
4 配合市直各部门,做好复制推广借鉴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的基础准备工作。 政务服务科 2020年底前
5 配合牵头部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2020年底前
6 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政务服务科 2020年
10月底前
7 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建设。 政务服务科
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中心
2020年底前
8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政务服务科 长期坚持
9 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动态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 政务服务科 2020年底前
10 推进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政法宣传科 2020年底前
11 持续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 政务服务科 2020年
10月底前
12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办公室、政法宣传科 2020年底前
13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秩序,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政法宣传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底前
14 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政法宣传科 2020年底前
15 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 政法宣传科 2020年
10月底前
16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职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长期坚持
17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工作部署,指导企业妥善做好裁减人员相关工作,保障被裁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各项劳动保障服务。 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长期坚持
18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工作部署,依法裁决经济性裁员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适用调解原则。 仲裁信访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长期坚持
19 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投诉有“门”、少跑路。发生劳资纠纷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从速处置,确保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仲裁信访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系统纪委 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