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

2023-10-16 08:16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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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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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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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通辽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委宣传部、司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在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持续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治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显著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适应人民向往美好生活法治需求,积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和效能。

——坚持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运用系统观念,坚持普法与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重要内容,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进一步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阵地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突出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结合深化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相关规章和配套政策,及时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

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高技能人才系列培养计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及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措施。

结合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把民法典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学习培训的必学内容。推动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遵守及维护民法典方面做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把学习和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规化、制度化。注重党内法规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三、工作措施

(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一是把普法融入业务工作职责中,融入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公共服务全过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在制定或修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时,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取法制部门意见、召开论证会、征求法律顾问建议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拟定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知晓度。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实时开展普法宣传

(二)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主题演讲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开展1法治专题讲座。三是依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全面开展对直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及时开展新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政策培训。

(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活动。二是根据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通群众等不同群体特点,确定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行政等不同的普法主题和宣传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四是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宪法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专项业务工作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

(四)创新完善普法工作方式。一是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力度,加强对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建设并充分运用“报、网、微、端”等一体化全媒体法治宣传平台,提升普法精准度和有效性,构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接受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二是继续加强与广播电台的合作关系,持续高质量办好“人社政策直通车”直播节目,把直播现场搬到厂矿工地、田间地头,充分发挥其人社政策解读主阵地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进”等平台载体作用结合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实际,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和人社政策进机关、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全市人社事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要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法宣传科备案。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确定一名普法工作联络员,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工作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法宣传科。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并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将向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在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时,要对普法内容、形式、要求作出专门部署,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三是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要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人社政策文件,认真答疑解惑,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三)加强评估检查。一是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本规划和各自制定方案实施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年度法治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和各自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规划实施中期,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完成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评。三是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定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宣传科报送年度(阶段)工作实施情况。为2025年下半年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终期验收做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