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科

发布时间:

2025-11-20 15:51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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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落实劳动标准和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工作。拟订实施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和支付政策。拟订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政策执行情况。指导旗县(市、区)开展劳务派遣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备案工作,指导开展中区市直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及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工作。参与推荐和评选各级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