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促进科(农牧民工工作科)
发布时间:
2023-02-01 10:27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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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落实全市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牵头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牵头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