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302Y/2026-0015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通人社函〔2026〕17号
成文日期 2026-02-0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302Y/2026-00158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通人社函〔2026〕17号
成文日期 2026-02-09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大力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2-09 11:15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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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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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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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6年就业工作要点》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技工教育发展实际,聚焦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精准服务全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持续深化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26年底,各院校招生教学专业工学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专业布局,落实国家课程标准

围绕我市装备制造、畜牧兽医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优先将数控加工、机电一体化等与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纳入工学一体化培养范围。各院校要严格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38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65号)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实际,科学调整课程设置、优化教学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工学一体化专业。

二、深化课程改革,借鉴成功经验

各院校要主动联合本地企业,共同制定贴合岗位需求的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模块化、实用性强的课程资源,将企业真实生产案例、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教学项目。积极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认真借鉴国家级工学一体化优质课堂(见附件)建设经验,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形式,切实提升学生岗位实操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强化校企协同,夯实师资建设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主动对接本地龙头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积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充实工学一体化教学师资力量;常态化组织院校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参加工学一体化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一体化教学、课程开发和实践指导能力。

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3月底前,将辖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养实施方案及年度推进计划报市人社局职建科

  人:王艳坤

联系电话:5776706

附件: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优质课堂名单的通知

 

2026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优质课堂名单的通知.pdf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优质课堂名单的通知.pdf